市戏剧传承中心艺术创作部工作职责
主要从事戏剧、歌剧、音乐剧、小品、音乐、歌曲、舞蹈等艺术样式的创作。
为本中心表演、社会团体和群众文艺演出、省以上艺术节比赛及文艺调演提供创作剧目和节目,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。
完成市里指令性的文化活动作品创作,及市里大型活动的文艺演出的节目策划及编导撰稿。
对文化遗产(尤其是传统剧目)进行搜集、整理、改编,推陈出新。
开展文艺创作的理论研究和交流,对文艺创作中的问题进行探讨研究,以促进本源艺术更好更快的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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